宁波市建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推进BIM技术应用通知

2017-06-20

为进一步推进宁波市BIM技术应用,提升工程建设领域“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工程建设行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创新发展,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宁波市住建委会同该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审管办等部门于日前组织起草并印发了《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的若干意见》(甬建发〔2017〕74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结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浙江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提出了宁波市推进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目标、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


《通知》强调:


到2017年底,完成BIM技术的应用发展规划,在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等环节逐步推广BIM技术的应用,初步形成BIM技术应用的配套政策和地方应用标准;通过应用试点、示范,培育一批示范骨干企业和示范型重点建设项目,以点带面推动BIM技术普及应用。宁波市甲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等企业以及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基本掌握BIM技术。2017年起,部分政府投资的市重点建设项目率先应用BIM技术。


2018年起,新立项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道路、桥梁等建设工程普遍应用BIM技术;应用BIM技术的工程项目可优先推荐申报绿色建筑、绿色生态示范小区以及市重点建设项目先进集体。


到2020年底,形成满足BIM技术全面推广应用的系列政策、地方应用标准体系,建立与BIM技术应用相适应的项目审批与监管模式;宁波市城市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咨询服务、物业服务和运营维护等企业全部掌握BIM技术。


2021年起,新立项的建设工程项目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环节普遍应用BIM技术。


《通知》还显示,宁波市将从“推进BIM技术试点示范和应用”、“建立BIM技术的应用标准体系”、“加强BIM技术应用能力建设”、“构建基于BIM的工程项目审批与监管模式”、“建设BIM数据协同平台”、“推进BIM技术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强BIM技术应用人才队伍建设”七点展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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