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印发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倡导积极采用BIM技术

2021-03-24

QQ截图20210324115401.png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要求,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绿色建造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3月16日   
    

小编解读:


《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在术语、基本规定、绿色筹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等章节多处提及BIM。

《导则(试行)》对积极采用BIM整体提升建造手段信息化水平;实现数字化设计方式,优化设计流程;提高施工管理的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推进工厂生产全流程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实现深化设计和专业协调;统一数据及接口标准,支撑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和数据安全等方面,进行了概况性、指导性描述,同时指明了“绿色建造”应用BIM的关键意义、重要作用和发展方向。


以下为《导则(试行)》中明确提及BIM的内容项:


2术语


2.0.8 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

在建筑工程及设施全寿命周期内,对其物理性和功能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模型或BIM。



3基本规定


3.0.4 绿色建造宜结合实际需求,有效采用B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区块链、人工智能、机器人等相关技术,整体提升建造手段信息化水平。



4绿色筹划


4.1 一般规定

4.1.7 绿色策划推动全过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应用,积极采用BIM技术,利用基于统一数据及接口标准的信息管理平台,支撑各参与方、各阶段的信息共享与传递。



5绿色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2 宜应用BIM等数字化设计方式,实现设计协同、设计优化。

5.4 数字设计

5.4.1 宜采用BIM正向设计,优化设计流程,支撑不同专业间以及设计与生产、施工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5.4.2 宜集成应用BIM、地理信息系统(GIS)、三维测量等信息技术及模拟分析软件,进行性能模拟分析、设计优化和阶段成果交付。

5.4.3 应统一设计过程中BIM组织方式、工作界面、模型细度和样板文件。

5.4.4 宜采用BIM信息平台,支撑BIM模型存储与集成、版本控制,保障数据安全。

5.4.5 应在设计过程中积累可重复利用及标准化部品构件,丰富和完善BIM构件库资源。

 5.4.6 宜推进BIM与项目、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应用,推动BIM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以及建筑产业工业互联网的融通联动。



6绿色施工


6.1 一般规定

6.1.5 宜积极运用BIM、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以及移动通讯等信息化技术组织绿色施工,提高施工管理的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

6.5 信息技术应用

6.5.2 宜基于BIM设计信息,推进工厂生产全流程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

6.5.3 宜采用BIM等信息技术进行深化设计和专业协调,避免“错漏碰缺”等问题。对危险性较大和工序复杂的方案应进行三维模拟和可视化交底。

 

回到顶部
X
关注鲁班软件
了解更多鲁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