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明确: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22省市自治区跟进发文!

2021-11-15

国常会明确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住建部多次提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目前为止20多省市自治区跟进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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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推进施工过程结算文件

关于结算周期

在结算周期方面,各地主要采取两种方式

一是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计量周期结算根据建设工程的主要特征、施工工期,按工程主要结构、分部工程或施工周期(月、季、年等)进行划分。广东省、重庆市等地采用的便是这种方式。

二是按照工程进度结算。主要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分按月结算与支付和分段结算与支付两种方式,甘肃省、山西省等地采用的是这种方式。此外,甘肃省和山西省还提出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进一步限定了结算的时间。


关于价款支付

在价款支付方面,各地普遍强调施工过程结算审核的时效性,明确发包人逾期审核即为认同。为体现对施工单位付款的保障力度,各地还对进度款最低付款比例作了规定。例如,浙江省、四川省以及重庆市要求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山西省和甘肃省则分别要求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0%发包人应按低于工程价款的75%、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对于各省支付比例的不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北京广惠创研科技中心主任吴佐民表示:“建设工程施工属于劳动密集型,利润率低、资金周转率更低,我认为各地规定的支付比例定在80%~90%之间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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