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摘要丨疫情背景下的工程索赔与实操要点

2022-04-20

本观点摘自2022年4月19日,鲁班研究院副院长颜强博士工程数字化大讲堂第7期《新冠疫情背景下的工程索赔和变更实操要点》直播分享。


4月,许多城市因为疫情的影响造成工程停工,停工可能导致一些工程纠纷的法律问题。在本期的工程数字化大讲堂中,颜强博士针对疫情期间的诸多工程纠纷问题给出了建议及实操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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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的工程数字化大讲堂包含了3大主题:疫情期间停工是不可抗力还是情势变更?疫情期间导致的停工、窝工、降效损失由谁来承担?索赔和变更到底有什么区别?以下摘要部分内容:


  • 疫情是不可抗力还是情势变更?


颜博士认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新冠疫情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但是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但是应当综合考量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案件的影响。只有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才依法适用于不可抗力!因此疫情并不是判断的唯一准则,只有因此停工,才是不可抗力。


  • 索赔与变更的区别?

颜博士表示:许多的工程从业人员不能很好地区分索赔与变更的区别。变更应为情势变更,只有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因此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具有显著的区别: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合同不能履行

情势变更:不能预见、不是商业风险、明显不公。合同可以履行,但明显不公平

不可抗力严于情势变更:不可抗力是情势变更,但情势变更不是不可抗力。

当合同双方遭遇不可抗力因素时,互不追究责任。索赔不是要求对方承担责任,而是如何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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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预告:《新冠疫情背景下的工程索赔和变更实操要点》下期将于2022年4月26日(周二)下午13:30继续分享。由颜博士将为大家带来:逾期索赔失权和逾期视为认可的攻防要点;能以疫情为由解除合同吗?解除合同后如何结算?质保金返还吗?欢迎识别下方二维码预约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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